科创板注册首例被否!恒安嘉新会计处理内控缺失等问题成“拦路虎”

 8月31日,证监会公告称,对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这也是首起科创板IPO注册被否的案例。

证监会解释称,在对恒安嘉新科创板上市申请进行审阅时,关注到公司存在特殊会计处理内控缺失和未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等问题。

具体情况为:

一、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金额15,859.76万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公司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2019年,发行人以谨慎性为由,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682.84万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非前归母净利润的89.63%。发行人将该会计差错更正认定为特殊会计处理事项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

二、2016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红将567.20万股股权分别以象征性1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刘长永等16名员工。在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的申报材料、首轮问询回复、二轮问询回复中发行人都认定上述股权转让系解除股权代持,因此不涉及股份支付;三轮回复中,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时间久远,能够支持股份代持的证据不够充分,基于谨慎性考虑,会计处理上调整为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5970.52万元。发行人未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披露。

证监会认定以上情形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根据相关法规依法对恒安嘉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恒安嘉新是具有“云—网—边—端”整体解决方案的通信网安全领军企业,专注于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领域,主营业务是向电信运营商、安全主管部门等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和通信网的网络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

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6.25亿元,净利润9664.35万元,2016年至2018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7.77%、22.48%、20.41%。

自4月3日提交科创板申请材料被受理后,恒安嘉新经过四轮问询,7月18日提交注册,却在一个多月后收到了注册被否的消息。

此前,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597万股(若超额配售则不超过2986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不超过10388万股(若超额配售则不超过10777万股),预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亿元,募资拟投资于面向5G的网络空间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及物联网的安全综合治理平台项目、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基地项目等项目。

2018年实现营收6.25亿元,净利润9664.35万元,2016年至2018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7.77%、22.48%、20.41%。

证监会方面表示,如恒安嘉新不服上述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根据现行制度安排,恒安嘉新如再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在上述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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