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最低注册资本升至20亿 亚宝药业终止筹建同昌银行

   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亚宝药业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经全体拟出资人商议终止民营银行——山西同昌银行的筹建工作。

  亚宝药业解释称,鉴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民营银行最低注册资本提高至20亿元人民币等准入条件使得同昌银行的相关筹建工作已无法继续推进。

  亚宝药业于2013年12月31日披露了公司拟参与筹备设立山西同昌银行,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同昌银行总股本的20%。

  跟据山西银监局的要求,民营银行设立在符合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最低为20亿元;(二)发起人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三)发起人应全部为民间资本;(四)发起企业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为中国境内公民且不得持有绿卡(外国永久居留权)。(五)优先选择单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个人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的民营企业作为民营银行的发起人。

  亚宝药业之所以终止筹建民营银行,最大的因素在于其净资产不符合上述硬性规定。截至9月末,亚宝药业的净资产为27.57亿元,低于100亿元的筹建要求。

  山西银监局在今年1月9日发布《关于推进设立民营银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民营银行的前期论证和培育是申请设立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重点关注有申请设立意向的民营企业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具有办好银行的主观愿望和良好动机,是否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民营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有无不良记录;发起设立银行的方案是否科学完善,本地的市场资源能否支撑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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